ESTA 資訊

ESTA 的 90 天規定:可以在美國停留多久?

答案很明確:每次最長停留 90 天,不得延長。前往加拿大或墨西哥也不會重新計算。逾期停留將失去使用免簽證計畫的資格。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也提醒,逾期居留可能影響日後申請 ESTA 或美國簽證。

停留 90 天 ≠ ESTA 效期 2 年

免簽證計畫允許以商務或觀光目的免簽停留最長 90 天。常被混淆的是以下兩種期限:

  • ESTA 的效期:一般為核准日起 2 年,或至護照到期日為止(以較早者為準),期間內可多次赴美。
  • 每次停留的期間:最長 90 天
ESTA 官方常見問題:取得 ESTA 並不代表可以在美國停留 2 年。要停留超過 90 天,須申請簽證。

您的 ESTA 效期可透過 查詢 ESTA 狀態確認。

不得延長,也不得變更身分

持 ESTA 入境即表示接受固定的條件。依 CBP 說明,免簽證計畫旅客:

  • 不得將停留延長超過 90 天
  • 不得申請變更為其他身分
  • 不得工作(未經許可的就業)、不得就學,也不得以外國媒體身分從事工作

依 ESTA 的說明,違反這些條件可能導致遣返(removal)。

僅緊急時例外:若因緊急狀況無法如期離境,主管機關得依裁量給予最多 30 天的離境期限(satisfactory departure,8 CFR 217.3(a))。這不是延長,也不是可主張的權利。

前往加拿大或墨西哥:天數照算

常見的誤解是:去一趟加拿大、墨西哥或鄰近島嶼,90 天就會重新計算。這是錯的。

  • 依規定,再次入境時只准許停留原本期限的剩餘天數(8 CFR 217.3(b))
  • 使用 ESTA 也須持有回程或下一站機票;行程原則上不得以加拿大、墨西哥或鄰近島嶼為終點(居住當地者除外)

規劃北美周遊行程時,在加拿大或墨西哥的天數不能當作「暫停計算」。

逾期停留:影響日後赴美

美國法律規定,免簽入境的前提是過去以免簽證計畫入境時都遵守了相關條件(8 U.S.C. 1187(a)(7))。曾逾期停留者,將無法再使用此計畫。

  • ESTA 申請表會明確詢問:您是否曾在美國停留超過許可期限?
  • 取得 ESTA 本來就不保證入境,由抵達時的 CBP 官員決定
打算停留超過 90 天?那就不適用 ESTA,請及早了解 美國 B1/B2 簽證。

資料來源與更新

資料更新:2026 年 10 月 17 日。本站為獨立資訊網站,並非美國政府或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(CBP)的官方網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