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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海關:哪些東西可以帶入美國?

先說最重要的規定:現金及金融票據合計 US$10,000 以上,必須以 FinCEN Form 105 申報,家庭與團體旅客合併計算。違反規定可能遭沒收、最高 US$500,000 罰金及最長 10 年徒刑。以下整理現金與食品的海關規定。

現金:US$10,000 以上須申報(FinCEN Form 105)

若攜帶合計 US$10,000 以上的現金或金融票據,入境時須以 FinCEN Form 105 申報。規定如下:

  • 家庭與團體合併計算:同行旅客以所有人攜帶金額的總和計算,而非每人分開計算
  • 表格可在官方網站填寫: fincen105.cbp.dhs.gov
  • 受罰的不是攜帶現金本身,而是未申報
違反時:可能遭沒收款項、處最高 US$500,000 罰金及最長 10 年徒刑。

食品:一律申報,肉製品原則上禁止

入境美國時,所有食品都有申報義務:

  • 所有食品都必須申報 — 包括手提行李中的包裝零食
  • 肉製品(例如肉乾、香腸、肉鬆)原則上禁止帶入
  • 水果與蔬菜有入境限制
  • 未申報食品可能被處罰金,領事事務局也提醒,未申報的農畜產品除沒收外可能遭罰款
免稅額參考(非美國居民):依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整理,個人攜帶入境物品(含禮品)免稅額為 US$100;酒類 1 公升(須年滿 21 歲,各州可能有更嚴格規定);菸 200 支(一條)。詳細規定請以 CBP 公告為準。 (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— 美國簽證及入境須知)

基本原則:不確定就申報

在美國,受罰的主要不是持有,而是隱匿不報。申報了不能帶入的物品,最多就是放棄該物品;隱匿不報則可能遭沒收及處罰。

記住:不確定物品或金額是否需要申報時,就申報。申報本身不花錢,不申報卻可能付出高昂代價。

海關檢查是入境程序的一部分。CBP 官員當面詢問的流程,請參閱 美國入境審查。

資料來源與更新

資料更新:2026 年 10 月 17 日。本站為獨立資訊網站,並非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(CBP)的官方網站。